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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看到毛毛時,牠正在教堂四週巡視自己的勢力範圍,只見牠神氣十足地踩過一圈又一圈,偶而還停下來打個滾,嚇嚇些小蝸牛螞蟻甚麼的。黑與白的顏色在牠身上,活像兩瓶廣告顏料打翻 ,再隨性地和ㄧ和 ,不清不楚得很有創意!

更特別的是ㄧ有風吹草動,牠的左耳就會高高豎起,但右耳始終不理不睬 (聽說牠爸爸的耳朵是豎的  媽媽的耳朵是趴著的)

因此常有人喜歡在牠背後喊聲:「毛毛!」只見牠迅速豎起單耳,卻懶得回頭,這種把戲牠早膩了,但左鄰右舍還是樂此不疲!


一開始我不明白這隻看起來有點髒髒的,愛咧著嘴,笑起來賊兮兮的小狗,為何這麼有人氣?直到後來我看到,牠追著自己尾巴咬的戲碼!才發現這隻小狗有當諧星的天份。
 


毛毛常常轉身追咬著自己那微翹、帶有弧度的尾巴,但始終就是剛好差了那麼一點,這種沒誠意的表演,贏不了甚麼掌聲。

有一次,可能是圍觀的人數較多,勾起了牠狗來瘋的天性,不由自主地多繞了好幾圈,可能追得太忘我了,碰ㄧ聲 ,結結實實地撞上了柱子,跌個牠七暈八素的,大家以為牠昏了!沒想到,毛毛突然縱身一跳,這回看準了,打算狠狠地教訓這不知好歹的狗尾巴,只見牠英姿煥發 ,一個轉身,大口一張….. 果然,ㄧ聲慘到不能再慘的哀嚎,做了最好的見證 ,倒也算是皇天不負苦心狗啊!
街坊鄰居這時很難做人,鼓掌不是,不鼓掌也不是,不過從此以後,毛毛就把這項表演從牠的才藝名單中永遠刪除了。


當牧師娘拜託我把毛毛帶回家養的時候,我有點天人交戰,因為我們家從沒養過狗!


那時,因為教會設立了托兒所,有些家長顧忌狗狗會嚇到小朋友,她只好忍痛把愛犬,交給當時在托兒所當實習老師的我,還說交給我最放心,出門前還特別交待,牠很聰明會記得路,所以回我家時得多繞幾圈,以混淆牠的視聽,才不會又跑回去!


那天,我遠遠近近繞得自己都快迷路了!

好不容易回到家,開始傷腦筋如何讓爸媽可以接受毛毛,我努力地為牠美言,像是--牠絕不會在屋子裡隨地大小便;會自行去溜狗;聰明又有搞笑的天份…;相信我,這比要帶男朋友回家見父母的工程還大,終於在爸爸提出了試養期的方案之後,毛毛成為我們家的ㄧ份子,而牠的確也因為獨特的自理能力,還有聰明的狗腿技巧,漸漸成為我們家不可少的樂趣。

 

 


 

Posted by lingshine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39)